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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成功“出圈”创下多个“第一”

发布时间:2024-12-27 06:50:20作者:佚名来源: 广东政法网

  率先探索证券期货纠纷案件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新型审理机制改革;全国首创“外国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一窗通办“智慧警务舱”;打造面向全球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

  近年来,在深圳市委政法委的全面统筹下,全市政法机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通过法治创新,系统推进,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围绕影响执法司法公正、制约执法司法能力的短板弱项,强化改革攻坚,创下多个“率先”“首次”“第一”,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建设新路径,为全国法治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成功“出圈”。

  以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深圳政法机关深刻认识到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靶向发力、服务大局,不断以法治力量护航高质量发展。

  深圳法院自2021年起实施《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梁某因创业失败负债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后,与债权人协商免除利息和滞纳金、3年内偿还本金。之后,梁某努力打拼、积极偿债,提前15个月完成重整协议约定,我国境内首宗个人破产案执结。

  在商事主体约436万户的深圳,像梁某这样的创业者还有很多。深圳政法机关充分发挥法治优势,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优化暖企助企、护企惠企举措,最大限度激发经济发展活力。

  2023年,深圳市委政法委组织起草《深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并对三个关于强化法治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文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举措取得实效。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优化保全措施、防止滥用财产保全、审慎冻结企业基本账户工作指引,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在光明科学城设立巡回审判点,出台《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指引》,助力企业商业秘密合规建设。深圳金融法庭在全国率先探索证券期货纠纷案件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新型审理机制改革,并引进金融机构、证券业协会、社会调解组织等专业力量,邀请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等公益组织成为特邀调解组织,共同开展证券期货纠纷的调解工作,形成“专业化审判+专业化调解”的新格局。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建立涉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审批管理机制,获评“全国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百佳实践”。市检察院编制了《深圳市检察机关企业版权保护与应用指引(试行)》,在7个大方面给出215项具体的指引,还列举了70多件典型事例,不仅包含了企业版权保护的注意事项,还主动回应了关于恶意诉讼、人工智能、网络直播等版权保护与应用中出现的新问题。此外,深圳检察机关在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也加大了保护力度,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的全生命周期,提供全方位、全链条的检察保护。

  深圳市公安局在全国首创“外国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一窗通办“智慧警务舱”,实现280个事项“网上办”、110个事项“无证办”、203个事项“跨省办”,让群众在“放管服”改革中拥有更多获得感。

  深圳市司法局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出台《关于强化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以优化法律服务布局、提升法律服务要素保障能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等15条法治保障举措全力护航深圳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目前全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自行设定的111项证明事项均已取消。

  不断提高政法工作效能

  深圳政法机关持续强化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政法工作效能,为深圳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源泉。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深圳的诉讼案件总量持续增长,法官人均结案数超过400件。在案多人少的现实矛盾面前,深圳市委政法委在全省率先开展“深化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改革”专题调研,修改完善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起草《深圳市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贯彻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

  同时,深圳市委政法委和深圳中院在全市设立7个非诉解纷试点单位,在梅林街道设立全市首家非诉解纷中心,推动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引导全社会贯彻落实源头治理、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优先理念。

  深圳法院以改革创新助力大治理,开展全口径繁简分流、全覆盖审判专业化、全周期审判监督管理、全流程无纸化办案等改革举措,全面提升审判质效。深圳中院公开发布8条司法便民举措,网上立案平均审查期限压缩至3.6天;优化“一号通办”群众诉求服务机制,来电接听率、诉求回应率均达100%,办理满意率达99.89%。

  为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圳法院着力构建裁判质量标准化体系,深圳中院加快推进覆盖立、审、执、破各业务领域常见类案审理指南编撰工程,已编撰完成102个,公司股权、股东、责任纠纷类案裁判思维等丛书已公开出版,受到业界广泛好评;制定《发改案件预瑕疵评定及处理办法(试行)》,细化评定范围和评查人员、评查程序,促进全市法院统一裁判标准。

  健全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是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新期待的时代课题。深圳市委政法委探索建立案件质量赋分制度,全面梳理刑事案件办理流程,构建八大案件质量风险管控模型共计201个监督点并设定量化评分值,根据得分情况判定案件风险等级。

  服务国家涉外法治工作

  打造面向全球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是服务国家涉外法治工作和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环节。2022年1月,深圳前海正式启用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在已有法治发展基础上,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强化法律事务对外开放与合作,构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知识产权保护高地的“两中心一高地”格局,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先行地,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

  深圳市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制定出台《全面提升前海合作区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行动方案》。前海管理局出台《关于支持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高端法律服务业集聚的实施办法(试行)》,对港澳律师事务所、外国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港澳法律专业人士到前海执业给予系列扶持。

  目前,已有司法、仲裁、调解、法律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等245家机构入驻前海法务区,前海基本形成了专业律师、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查明等法律服务全链条的产业生态体系。

  前海推进国际法务区建设的过程中着力建设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不断完善司法审判、国际仲裁、商事调解相互衔接的争议解决机制,服务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优选地。同时,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着力构建以严保护、快保护、大保护为特色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目前,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深圳分中心,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等机构在前海落户,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级。

  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调解规则高效衔接,前海法院成立ADR(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打造多元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与平台。该中心已先后与深圳国际仲裁院、香港和解中心、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等47家域内外仲裁调解组织建立交流协作机制,建设诉讼、调解、仲裁既相互独立又衔接配合的国际区际商事争议争端解决平台,增强纠纷解决的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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