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夫醉酒后驾车遇民警夜查找同车姐夫顶包,不料二人双双被查获。9月7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位某危险驾驶案,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位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李某是位某的妹夫(二人为连襟关系),案发当天二人一起吃饭喝酒,随后二人回到宿舍休息。在此过程中,位某接到工友电话,让去地铁站接工友。
位某因未取得驾驶资格,便让李某开车载其前往地铁站接工友。在返程途中,李某发现前方有民警设岗夜查,李某怕自己醉驾被查获,于是从驾驶室钻到车辆后座,同时让坐在副驾驶、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位某开车。
位某便从副驾驶位置换位到驾驶室,继续开车前行。行驶至检查口时,位某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并如实供述了其与李某醉酒驾车的经过,随后李某被民警查获。
通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且逃避公安机关检查,危害公共安全;被告人位某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危害公共安全。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惩处。最终,通州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对二被告人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示:在乘车过程中,如果遇到同车司机有酒后驾驶行为,请大家极力劝阻,防止该行为发生;未取得驾驶资格不得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无证又醉驾更是错上加错,必将面临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