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个银行卡借给他人用就有收益到账,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躺赚”?千万别相信。一旦银行卡开卡成功,马上就会快递给电诈犯罪分子用于转移其违法所得,而出借银行卡的人也可能会因为“帮信”涉及违法甚至犯罪。何为“帮信”?近日,朝阳警方就破获一起类似案件,并抓获四名涉案人员。
一张“假证明”牵出一个犯罪团伙
几天前,北京市朝阳区东风派出所接辖区某银行报警,一男子欲办理对公账户开卡业务,但经验丰富的业务员一眼看出该人所持的工作证明是假的,接此情况后副所长周毅、民警刘国宏立即赶赴现场将该男子王某控制。
经审查民警得知,王某在上网时被一则“每日收入300元”的信息所吸引,于是便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前去应聘。王某被告知需要来京办理银行卡对公账户而后将卡出借便可以得到报酬,此次来京开卡的还有一个同伙刘某。王某、刘某双双落网,民警按照二人供述,顺藤摸瓜,查到他们的背后有一个以招聘为名组织应聘人员来京办理银行卡而后为电信诈骗转移违法所得的团伙。团伙牵头人员为周某,负责为来京办卡人员提供虚假证明。
东风派出所联合朝阳分局刑侦支队成立了专案组,展开进一步侦查。在全面掌握相关证据后,将周某及其同伙刘某某抓获。在周某暂住地民警现场起获假公章十余枚及大量空白证明。
周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他表示因为生意不景气便动了“躺平”的念头,通过之前积攒的“人脉”他找到了一份工作,使用对方提供的假公章为来京开卡人员开具虚假的在职证明,自己每日能获利600元。而王某等来京开卡者也多是抱着不劳而获的念头,明知当中可能存在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为了每日300元的收入沦为诈骗团伙的“工具”。
目前,周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朝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王某、刘某、刘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针对周某上家的侦查及线索深挖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
何为“帮信”
“帮信罪”,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7条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单来说,就是利用租售银行卡、电话卡,开发违规App等行为,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作案提供便利。我国刑法规定:“帮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警方提示
朝阳警方提醒,拒绝“帮信”,人人有责,请您在日常生活中注意做到:如果您有废弃不用的银行卡,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销户,切忌随意丢弃;不向他人出租、出借、出售身份证、银行卡,以免成为违法犯罪的帮凶;天上不会掉馅饼,只需将银行卡借给对方便能获得不菲报酬的“工作”肯定有“猫腻”;一旦遇到类似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报警,并配合警方做好调查取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