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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572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6-11 18:20:17作者:佚名来源: 陕西省司法厅

  王熊飞委员:

  您提出的《建立我省法律典型事件警示教育宣贯机制的意见建议》(第57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普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近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普法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注重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以案释法、旁听庭审等多种方式,推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不断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实现了案例警示效应的最大化,为构建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我们注重运用互联网思维推进普法工作,把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有效结合,不断拓展网络普法平台和阵地,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研发全国首例新媒体快乐普法平台,组织开展宪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新媒体普法大赛,针对不同对象开设专门的线下竞赛,实现了线上与线下有机融合,扩大了不同类别不同层级群众的参与度。开辟“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专栏,推出大型融媒体直接报道《走进民法典》,采取线上线下联动的方式,在央视新闻+、陕西新闻、第一新闻等平台同步推出,直播5个多小时,当天全网点击量达到500万人次。与省广播电视台合作开办了“帮忙有一套”法治节目,将调解现场变为普法课堂,使普法宣传教育更加“接地气”,达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创新开展“丝绸之路法治文化公益行”法治宣传活动,积极打造“法治宣传高速客车”“法治宣传公交专线”等主题公益广告,全领域全方位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普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对于您提出的“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我省法律案件警示教育典型库”的建议,我们将以贯彻实施“八五”普法为契机,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不断满足群众“点餐式”案例学习需要,推动普法工作纵深发展。同时,我们将创新普法形式,深入开展专家讲法、媒体说法、热线询法、电台播法、信息送法、“指尖普法”等多种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我省大型融媒体普法专栏《学法大赢家》功能作用,织密普法宣传网,推动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推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和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形式宣传执法司法典型案件,有效发挥“今日头条”“抖音”“快手”、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作用,采取图解、动画、法治动漫微视频等生动直观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法治宣传。积极利用官方网站专栏、微信微博专题、宣传展板、单位LED电子屏等媒介,大力普及法律常识,实现“指尖”上的普法与日常集中宣传相结合。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普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陕西省司法厅

  2022年6月7日

  (联系人:来笑冬,电话: 13709188011)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gk/zxwycabl/588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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