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自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衡南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将学习成果、思想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将为民办事落到实处。
4月6日上午,该院车江法庭来了一位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原告袁某自诉已与被告唐某,从去年10月开始便完全联系不到被告唐某了。本庭受理该案件后,经初步了解原、被告两人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尚有和好可能,但原告在广东工作,只有一天假期,一时找不到被告,只知道被告唐某的父母都在乡下老家,庭长当即决定停下手中的工作,立即出发前往被告唐某家中实地送达。
被告唐某家住车江街道新发村,地处偏僻,过了省道065就全是崎岖的小路。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车程,干警们到达了该村,由于刚过清明节,绵绵细雨尚未停歇,村中小路泥泞不堪,开车进去可能打滑陷入泥坑,于是干警们决定步行前往。
步行约二十分钟,两位干警几次打滑险些摔跤,鞋袜裤腿沾满泥土,气喘吁吁到达被告唐某家。唐某家中父母看到法庭干警情绪比较激动,但在法官充分向老人释法明理,告知其有配合送达义务,婚姻双方当事人能见面沟通,老人才转变了态度,当场通过电话联系了被告唐某,要求唐某与法官联系。唐某被法官的为民服务的态度所感动。当即决定回来与原告见面沟通协商。
在建党100周年来临之际,衡南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贡献力量,提高文书送达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切实解决好群众的烦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