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高院被省妇联、省文明办授予“四川省家庭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此外,根据《省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关于表扬省直机关三八红旗手(集体)、最美家庭的决定》,四川高院立案三庭获“四川省直机关三八红旗集体”称号,民二庭副庭长蒲杨同志获“四川省直机关三八红旗手”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