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因路网四通八达
已经成为人们出行首选道路
然而
就在这样便利的条件下
却有人采取买短跑长缩短计费里程的方式
骗取高速公路通行费
案情回顾
被告人雷某某2018年3月29日至2019年12月24日期间,驾驶一辆黑龙江牌照的轿车,在珲乌高速公路松原至长春段营运过程中,采取缩短计费里程的方法,骗取高速公路通行费665次,合计人民币38572元,并造成高速公路丢失通行卡28张,丢卡损失合计人民币1517.60元。案发后,被告人雷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补缴车辆通行费及通行卡工本费。
法院认为
被告人雷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买短跑长缩短计费里程的方式,骗取高速公路通行费,合计人民币3857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法院判决
依照《刑法》及《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雷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法语链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法官寄语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权衡所以定轻重,准绳所以正曲直。”遵守高速公路的通行规则是社会规则意识和契约意识的基本要求,利用一些自作聪明的手段来诈骗高速通行费,唯一的后果就是接受法律的制裁,不要因为蝇头小利而让自己聪明反被聪明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