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三月,冬季的冰雪还未完全融化,天气阴沉,又飘起雨夹雪……接到申请人王某提供的线索,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按照任务部署,迅速赶往九台区沐石河镇太和村,尽快控制被执行人杨某的财产。
基本案情
申请人王某,因琐事与被执行人杨某发生争执并相互厮打,经鉴定,王某被殴打致九级伤残,被执行人杨某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九台法院刑事判决生效后,本案进入执行程序,通过网络查控及传统查控方式,未发现被执行人杨某有可被执行财产,该案终结本次执行。
2021年3月15日,本案执行申请人王某申请恢复执行并提供证据,称被执行人杨某家里有玉米可执行,执行法官接收此案后,立刻做出任务部署,前往被执行人杨某家中扣押玉米。
东北的三月,冰雪刚开始消融,气温也慢慢回升,雨加雪中夹杂着冰雹,乡间的道路变得更加泥泞不堪,执行车辆无法通过,但执行人员不怕脏不怕累,在稀泥中步行前往被执行人家中。
融化的冰雪加上雨水的作用,泥土牢牢的粘住鞋子,在行走的道路上留下执行工作人员深深的脚印。当到达被执行人家中,看到可执行的玉米,执行工作人员感觉吃的苦都是值得的。
当查封扣押完被执行人家的玉米后,已是中午十二点半了,看着自己的工作成果,执行工作人员都满足的舒了一口气,再看看鞋子和衣服上的泥,他们会心一笑,难以掩饰内心的喜悦。
执行路上有汗水、也有辛酸,那是执行干警们不畏艰难、传承艰苦奋斗精神的体现,是在执行的道路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政治信仰的体现,更是时刻牢记群众权益、司法为民的体现。九台法院执行局的每一位执行干警时刻践行司法为民,为长春市九台区的和谐稳定与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