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以下简称省外来企业投诉中心)公布了《四川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办事指南》,明确投诉受理条件与要求、处理方式与流程,规范投诉调处文书,加强外商投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那么外商投资企业在向省外来企业投诉中心投诉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问:外商投资企业所有的矛盾纠纷都可以向省外来企业投诉中心投诉吗?
答:省外来企业投诉中心受理的投诉一般为外商投资企业在申办、筹建、终止或生产经营过程中,认为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而对于外商投资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发生商事纠纷,只有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才可由省外来企业投诉中心予以协调解决。
问: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进行投诉?
答:外商投资企业可以通过现场提交、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申请等方式申请投诉。省外来企业投诉中心在《四川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办事指南》中,公布了投诉咨询电话、传真、邮箱、地址等具体信息。
问:应该提交哪些投诉材料?
答:投诉时需提交投诉双方联系人与联系方式、明确的投诉请求、投诉申请有关事实与证据等材料,同时需提供未进入或完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说明或承诺,因为投诉事项已经进入或者完成行政复议、仲裁、人民调解、诉讼等纠纷解决程序的,省外来企业投诉中心将不予受理。
问:外商投资企业在省外来企业投诉中心投诉后,是否还可以申请复议、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
答:可以。在省外企业投诉中心投诉不会对其他纠纷解决途径产生影响。
问:在投诉期间,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外商投资企业在省外企业投诉中心投诉期间,还有几点需要注意。
第一,及时完善投诉材料。省外来企业投诉中心将在收到投诉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将一次性要求投诉人补充投诉材料,投诉人需及时完善投诉材料。
第二,积极配合调处。对于一般情况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省外来企业投诉中心将在受理投诉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结受理的投诉事项。投诉人在投诉调处期间,应当积极配合调处,对于投诉人明显不配合调处工作的,省外来企业投诉中心有权终结投诉调处。
第三,尽量使用规范文书。为提高投诉调处工作效率,投诉时请使用省外来企业投诉中心公布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申请表、授权委托书等规范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