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帮我们讨薪,我们终于可以过个好年了!这面锦旗你们一定要收下!”2024年1月25日,终于拿到拖欠四年薪资的欧阳大哥,不顾检察官的推辞,将锦旗送到安远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手中。 事情要从2020年12月说起,徐某某的公司中标了该县某项目工程,2022年1月,该项目竣工通过验收。然而,徐某某却没有支付农民工工资,而是把工程款拿去偿还个人债务,这一拖就是数年。 讨薪无果的农民工只好向县人社局举报,人社局随后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期限改正指令书》。2023年9月,该院在进行“两法衔接”线索摸排时,发现徐某某拖欠工资一案。发现该线索在移送公安机关过程中存在问题,导致公安机关未能立案。该院通过检察建议,要求县人社局重新送达行政处罚文书。处罚文书期满后,徐某某仍拒不支付欠薪,并且更换常用手机号码藏匿了起来。该院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查明徐某某共欠11名农民工40万余元。
检察官、公安干警,人社局有关人员面对面调解 2023年11月,徐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该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批准逮捕。2024年1月,案件移送至该院审查起诉,此时距离过年已经不到一个月时间。 “如果这个案件只是一诉了之的话,农民工还是拿不到工资,他们过年怎么办?要是能够做通徐某某的工作,让他把拖欠的工资结清,才是把事情解决了,把案子办好了。”办案检察官及时提审了徐某某,向其解读“认罪认罚”等法律政策。通过释法说理、阐明利害、讲清人情,让其认识到拖欠农民工薪资的严重性。同时,检察官还联系了徐某某家属及辩护律师,帮助徐某某筹款归还欠薪。 2024年1月25日,欠薪集中发放仪式在该院举行。欧阳大哥等农民工在县检察院、公安局、人社局有关人员见证下,一次性拿到了40万余元的工资。 该院考虑到农民工欠薪已经追回,便对徐某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为其办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徐某某也由最初顾虑重重,转变为自愿认罪认罚。之后,该院依法对徐某某提起公诉。2024年5月27日,县法院采纳县检察院量刑建议,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鹏说:“办结此案后,我院已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县人社局监督在建工程单位,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规定。重点监管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建立,进一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免遭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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