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2周年、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即将来临之际,12月2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成都石室中学法治副校长王麟走进成都石室中学(文庙校区),开展“宪法宣传周”法治进校园活动,并以“崇尚践行宪法法治精神 做新时代网络世界‘好公民’”为题,为学校师生讲授一堂专题法治课。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在宪法之下,一系列法律法规构成我国完整的法律体系。”王麟在法治课中介绍,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国家专门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确定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格局,明确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义务。
“网络已逐渐成为未成年人成长中密不可分的一部分,但也引发了AI换脸侵权、个人隐私泄露、网络违法犯罪等一系列网络风险,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埋下了诸多隐患。”王麟从互联网发展趋势、网络常见风险切入,结合宪法法律规定和典型案事例,向同学们分享了依法安全上网、免受网络侵害的具体建议。
王麟指出,“国家安全人人有责”,要安全上网,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紧绷国家安全“高压线”,杜绝一切可能传播、泄露国家秘密的网络言行,做国家安全的“守护者”。“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要规范上网,为网络空间注入正能量,拒绝和防范网络暴力,注意保护好个人隐私,远离“帮信”犯罪,不当违法犯罪的“工具人”。“传统犯罪逐渐向网络空间蔓延”,要加强防范,增强网络自护意识,防范网络性侵、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面对不法侵害及危险,除了向父母、老师报告,要及时向检察机关等司法机关寻求帮助。
最后,王麟勉励同学们,要时刻将宪法和法治精神深植于心中、践行于实践,做讲规矩、守纪律、恪守法律底线的好公民。
活动中,成都石室中学党委书记田间表示,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将进一步助力师生加深对法治精神的理解,提升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构建平安校园、法治社会提供有力支持。(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见习记者 李霜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