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齐齐哈尔市泰来县人民法院大兴人民法庭依托“枫桥经验”,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弱势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的案件,被告当庭履行拖欠的薪资。承办法官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本案的原告是一对农民工夫妇,他们通过中介平台介绍,为被告饲养肥牛。双方签订劳务合同时,明确约定了工资支付标准,工资按月结算。原告夫妇工作一年后,因身体原因向被告辞职,但被告未能按照约定向原告支付全部薪资,被告拖欠原告三个月的工资,原告多次索要,未果,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工资15000元。
因考虑到原告系外地农民工,且为追讨工资劳碌奔波,承办法官依法采用调解的方式,当庭化解纠纷。在案件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深入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争议焦点,捕捉当事人的情绪、心理变化情况,认真听取原告夫妇的陈述与诉求,找出原、被告双方的矛盾症结点,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展开对话。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当庭向原告夫妇支付了所拖欠的全部劳务费,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