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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进家长群,扮班主任收“资料费”!多人中招,法院判了!

发布时间:2024-01-07 02:35:08作者:佚名来源: 龙江政法网

  家长群为家校沟通提供了便捷平台,然而在方便交流同时,也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如不核实群内人员身份,则极有可能存在被诈骗的风险。在大庆,就发生了一起不法人员混进班级群冒充班主任,实施诈骗。近日,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诈骗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假冒班主任进群收资料费

  被告人林某系一名近18周岁无业青年,暂住大庆的江苏人。其不求上进,又无一技之长,因无生活来源,为了获取钱财,便动了歪脑筋。

  2022年4月11日,林某伙同唐某(已判决)通过抖音APP搜索“家长群”,之后出来了很多相关作品,两人翻阅作品下方的聊天记录,看到了学生家长的手机号。于是他们二人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通过手机号添加对方为微信好友,结果没想到,很快便顺利通过,与学生家长成为了好友。

  随后,林某又以同班学生家长的名义,诱骗对方将其拉入学生家长微信群。进入微信群后,其快速找到了该班级的班主任,并将自己的微信昵称与头像改为与班主任相同,以此来迷惑学生家长,骗取钱财。

  骗子骗走近4千元后退群

  2022年4月11日,家住大庆市高新区的王女士看到班级家长群里发布了一条信息,是自己孩子“班主任”发来的,大致内容是:“学校需订购学习资料,每位家长需要交358元,家长需抓紧时间转账,转账后将截图发在群内方便后期统计”并发来一个收款二维码。

  

  被告人林某进群后,学习老师发消息的特征,观察老师不在线的时间规律,掐准老师的上课时间,并利用此期间在群中发布了收取学习资料费的上述不实消息。

  

  由于王女士看到发信息的微信头像与自己孩子班主任的头像相同,群里已经有不少家长回复了,“班主任”又不断催促马上要登记汇总信息,王女士便也没有过多怀疑并核实,随即通过扫码支付了358元。

  在王女士支付成功后没一会,群内的真实班主任便出来澄清信息,称有人冒充自己的头像和昵称实施诈骗,提醒其他家长不要转账。

  虽班主任发现澄清得及时,但还是有多位家长已经转账,很快就被骗走共计3938元。发现被骗后,家长们纷纷报警,可骗子已经退群不知去向。

  被判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

  案发后,林某将骗取的3938元返还给了被害人。

  “这些家长警惕性不强,我刚在群里发完消息,就有人回复收到,并扫码转钱,并没有人怀疑,直到班主任发现后及时制止,他们才知道被骗了。”在庭审中,林某说道。

  对于自己的罪行,林某认罪,并承认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会认真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经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鉴于其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应从轻处罚;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对于其辩护人提出犯罪时系未成年,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赔被害人的损失的辩护意见成立,予以采纳。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有罪判决。

  法官:要见招拆招多防范

  冒充老师收费的案件,近期高频多发。在此,法官提醒广大老师、家长,尤其家长们,在收到此类转账汇款信息时,务必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当面等形式与校方或其他学生家长进行核实,并按照下列方法做好防范:

  一看:看身份。添加好友时候注意核实对方身份,备注信息可作为参考,但不要完全轻信。

  二防:不随意向他人推送微信群的二维码,群主要设置相关身份验证,谨防无关人员进入群聊。

  三查:注意查看可疑人员的账号,高仿号一般会复制头像和昵称,但微信账号无法频繁修改,可以此核验对方身份。

  四问:收到“交费”“转账”等信息通知时,可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学生、老师进行多方核实,不要急于转账、汇款。

  五报:一旦发现可疑情况,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报警。

  此外,校方要尽到提醒督促责任,通知班主任、家委会切实对入群人员及群成员进行有效管理,一旦发现群内有诈骗或其他违法行为,要第一时间通过正规渠道发布澄清信息,避免家长上当受骗。


原文链接:http://www.hljzfw.gov.cn/Case_Focus/content/2024-01/01/content_89457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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