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购物节活动打折,小杰在网络购物平台店铺“俊俊数码专营店”购买“S牌PlayStation5高清家用游戏主机PS5主机”一台,款式为“光驱版825GB双手柄”,版本为港版,价格6999元。小杰收到并使用后发现游戏机明显卡顿。经核实,小杰购买的游戏机版本为美版,系“俊俊数码专营店”从海外代购的境外产品。小杰认为“俊俊数码专营店”擅自将质量存在问题的美版游戏机卖给自己的行为属于欺诈,要求退货并进行三倍赔偿。近日,因双方协商未果,小杰诉至北京海淀法院。
经审理,法院认为小杰与“俊俊数码专营店”之间形成了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小杰通过网购购物平台向“俊俊数码专营店”支付了游戏机货款,该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小杰系通过网络平台在“俊俊数码专营店”处购买进口游戏机,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对于版本及质量问题,“俊俊数码专营店”向法院提交了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以及检测公司对港版、美版PlayStation5主机共100台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俊俊数码专营店”具有进出口资质,可以销售进口商品且其进口的美版PlayStation5主机不存在质量问题。“俊俊数码专营店”向小杰发送版本错误的游戏机的行为不构成欺诈,故法院支持了其退货的请求,对要求三倍赔偿的诉讼请求未予支持。
(文中人物和公司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