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法治内参! 人员查询 车辆查询 调研选题 地方中心 介绍信查询
当前所在:首页 > 案件追踪 > 为卖药非法架设“黑广播” 涉案者被判刑1年半罚款1万元

为卖药非法架设“黑广播” 涉案者被判刑1年半罚款1万元

发布时间:2023-04-08 23:42:06作者:佚名来源: 北京政法网

  

  有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3个以上无线电广播电台(“黑广播”)打广告,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对涉案者依法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为了宣传自己售卖的某款补肾药品,张某某在北京、河北等地的多个小区楼顶未经批准非法安装“黑广播”设备,通过私自播放广播的方式打广告促销,因周边群众长期能够收听到该广播频道的非法广告而被举报。

  后张某某被查获,其非法安装的“黑广播”设备也都被现场起获。经检测,张某某安装的“黑广播”设备覆盖范围可达8000余米,能够作为调频广播信号发射系统使用。通过该系统私自发送广播,已构成擅自设立广播电台的行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检察官提示:无线电广播属于国家依法规制的信号传播领域,未经允许私设电台广播推销,不仅是非正当的广告方式,更会干扰到无线电通讯秩序,触犯国家法律。

  


原文链接:https://www.bj148.org/sa1/ajbb/202304/t20230406_164955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内参 fznc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