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沈阳市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为东北三省唯一获此殊荣的省会城市。
据了解,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是国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最高荣誉。2021年8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公室启动了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经过自愿申报、省级初审、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社会公示等程序,沈阳市创建成功,获得正式命名。
自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公室发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动员令以来,沈阳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目标,站稳以人民为中心根本立场,深入推进法治沈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重点领域立法步伐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化营商环境明显优化,用法治厚度涵养民生温度,走出了一条具有沈阳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