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开展向梨树县人民法院孤家子人民法庭学习活动的决定》,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全省法院积极创新司法为民举措,密切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大力弘扬奋斗精神、培树法院争先文化,进一步激发全省法院和广大法官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近年来,梨树县人民法院孤家子人民法庭将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衡量法庭工作的首要标准,聚焦强化诉源治理,大力提升审判质量;聚焦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创新服务群众工作载体;聚焦提升做好群众工作能力,探索情理法相融合的工作方式;聚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职责,全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于201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并连续三年被评为“四平市优秀人民法庭”,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今年8月,梨树县人民法院孤家子人民法庭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是全国唯一受到表彰的基层人民法庭。
省法院号召,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孤家子人民法庭坚持人民至上、司法为民的好思想,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强化诉源治理、做好诉前调解、提升审判质量,将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衡量法院工作的首要标准,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努力让司法有力量、有温度,让人民群众有温暖、有保障。要认真学习孤家子人民法庭密切联系群众的好作风,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借助巡回审判、法官进网格、法官说事点等创新性工作载体,拉近法院工作与群众之间的距离。要认真学习孤家子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的好方法,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积极探索调解优先、情理法相融合的工作方式,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将生涩的法律条文、法律术语说给群众听,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要认真学习孤家子人民法庭自觉服务大局的观念,牢牢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职责,找准法院工作与大局工作的结合点,将之转化为推进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
省法院要求,全省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奋斗精神,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把开展向梨树县人民法院孤家子人民法庭学习活动融入“两个确立”主题教育、融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融入“基层建设年”,积极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以优良的司法作风,扎实的审判业绩,推动实现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贡献司法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