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斩断罪恶的利剑,也没有消灭犯罪的雄伟风姿,但每年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0余起,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在他的努力下,上党区韩店街道16个村、6个社区实现了普法全覆盖。他是同事眼中的“业务大拿”,是群众口中亲切尊称的“老王”,他就是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上党区韩店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王振兵。
已过不惑之年的他,从山西省司法学校毕业后来到上党区东和乡从事司法行政工作,2016年,因工作需要调至韩店司法所。由于工作突出、乐于奉献,王振兵先后多次被市、区评为“模范工作者”“先进工作者”“长治好人”。2021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荣誉称号,他所在的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
心系群众,以“情”普法促和谐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作为基层司法所,首要任务是提升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法律知识。为建设好新时期“法治乡村”,王振兵时常奔波在为群众普法的乡村路上,出现在为群众化解纠纷的田间地头。
韩店街道是上党区最大的基层辖区,辖6个社区、16个行政村,常住人口15万左右,流动人口较多,治安情况复杂多变。“只有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才能向群众讲解好、宣传好。”谈起基层普法工作,王振兵这样说道。
为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王振兵自费2000余元购买了法律知识讲座网课及农村实用法律书籍加强学习,并前往多个律师事务所、法庭等地进行“充电”。他逢人必谈普法工作的重要性,逢会必讲法律知识。“只有紧跟时代步伐多学习,才能更好地给老百姓讲深讲透。遇到相关方面的调解事宜,也能尽快找到法律依据。”王振兵说,“要为老百姓办事,就得处处细心、件件诚心、事事热心才行。”
躬身探索,以“巧”促调解民忧
工作中,同事们常听王振兵这样说:“一件纠纷,小则涉及一个或几个家庭,大则连村通乡;轻则吵闹不安,重则伤筋动骨。”
看似不起眼的矛盾纠纷,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使事态扩大升级,甚至引发治安或刑事案件。因此,王振兵常常走村串户,拜访当事人的邻居、同事、朋友,倾听“第三者”的声音,及时掌握第一手材料,使案件更明白、更真实、更清晰,然后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对症下药,使矛盾迎刃而解。
2021年初,韩店街道南王庄村根据防疫要求在村口设置栏杆禁止外来车辆进入。一天傍晚,村民李某骑电动车载着孩子走到村口时,由于天色渐暗视线不好,误撞到栏杆上致使其骨折。李某以村委没有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为由,要求村委赔偿,但双方在赔偿数额上产生分歧。同年3月,双方就此事向韩店街道司法所寻求帮助。王振兵了解情况后,耐心向李某解释疫情防控期间设置栏杆的作用,又认真向村委阐述李某因骨折不能外出务工的难处,经过多次调解,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协议,村委在村口也设置了明显的警示标志牌。
李某拿到赔偿金后,激动地握着王振兵的手说:“谢谢,让我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拿到赔偿金。”
精益求精,以“严”管理保稳定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司法行政工作更是如此。基层司法所除了日常普法宣传和人民调解工作以外,还承担着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做好街道“两类人员”管理,王振兵带领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从矫正执法的特点和需要出发,明确了每名工作人员的职责,确定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刑满释放人员协调对接等一系列制度,并严格规范了视频连线登记簿、定期走访登记簿内容。他说:“这样做,有利于我们形成良好的工作秩序,达到事事有安排,件件有落实。”
农村工作错综复杂,群众矛盾千变万化。多年来,王振兵带领韩店司法所成员把工作重点放在“防”上,通过认真研究分析各类纠纷的特点和发生规律,对可能发生的纠纷矛盾提前做出预测,并制定相应的防范对策和措施。
2018年,韩店司法所承担了推进经坊村城中村改造签约工作任务。接到任务后,王振兵与所里同事第一时间吃透改造方案,对相关政策熟记于心,了解其他村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题。那段时间,他与同事每天蹲在村里,白天讲政策,晚上统计数据,仅10天时间就成功签约711户,签约率达90%以上。
有人问王振兵:“你天天这么忙,不累吗?”他回答:“累,当然累。”“一起纠纷调解这么久,不难吗?”“难,肯定难,正是因为难,老百姓才需要我们,为了老百姓,再累再难,我们也要去做。”在他看来,这就是他的责任。
“作为一名司法人,我们要尽自己最大努力服务好群众,这没有捷径。”王振兵说,“只有实实在在地工作,才能让群众感受到踏实、温暖,我们也才能不负‘司法人’的称号,这就是身为‘司法人’的自豪和幸福!”
来源:长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