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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点滴中传递司法善意——记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刘晔

发布时间:2022-06-21 21:22:01作者:佚名来源: 山西长安网

将“情、理、法”融为一体,这是刘晔从未改变过的办案理念。1992年参加法院工作后,风华正茂的她就立志做一名业务精湛的专家型法官。在审判一线工作三十年来,她孜孜不倦地为自己的理想奋斗着。

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刘晔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审理近4000件案件,无一错案,无当事人反映办案不公、不廉,赢得了众多当事人一致好评。针对当地实际情况主持出台了《朔州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决定,授予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刘晔“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初心不改 以司法公正为信念

“干练端庄,却又不失和蔼可亲。”这是记者第一次见到刘晔时最深刻的印象。一头齐脖的短发,说话快言快语,走路疾步而行,开朗的笑容一直挂在脸上。“你觉得作为一名法官最重要的品质是什么?”在刘晔的办公室,记者和刘晔聊天时,她说了这样一番话:“我一直想做一个有良知的法官,我认为法官不是‘官’。与当事人在法庭上保持距离,并不等于保持冷漠,要以温和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看着有些疑惑的记者,她腼腆的笑了笑,赶忙解释道:“在与群众的交往中,我深切体会到群众对法官的期盼。他们有的希望法官是为民做主的在世包公,有的希望法官是能言善辩的和事佬……”刘晔告诉记者,她认为,归纳起来,群众就是希望法官能清白为官,公正办案。

刘晔回忆起刚参加工作时的一些经历,不论是辅助还是主持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她都要认真查阅所有案卷,分析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确保无一遗漏后总结案件焦点问题,并向法官做详细汇报,同法官商定庭审预案;庭审结束后根据情况作好案件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工作并草拟裁判文书交由法官审核;案件生效后及时移送执行,确保判罚的真正实现。

刘晔从书记员做起,到成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过程中遇到太多形形色色的人和复杂的局面,但她还能坚守初心,并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被树为“英模”。

心向群众 以清正廉洁为原则

刘晔认识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法官的神圣职责。在她看来,法官必须以“德”为先,良心为上,用公正之心将“调查研究、倾力调解、辩法释理”贯穿办案始终,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人民群众才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山东人刘某在工作过程中致残,案件判决后申请执行时,朔州当地一家知名企业提起执行异议。刘晔了解到刘某家中尚有妻小老母待他抚养、赡养,其担心地方保护主义使他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后,认真调查、细心研究、多方沟通,最终促使这家企业同意全额赔偿刘某,并在其后协助刘某顺利执结。领到赔偿款的当天,刘某拿着厚厚的一摞钱激动地对刘晔说:“我这事拖了好几年了,这次来山西这么快、这么顺利就赢了官司并拿到钱,全凭遇到你这个好人,公而忘私,你是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刘晔当即婉拒:“赔偿款是你应得的,不需要感谢我,这是我应尽的职责。”

“刘庭长对贫困受难的群众最是心软,常常是不计成本的去帮助当事人,有一次了解到当事人家中清贫困难,更是自掏腰包给钱出力。”正给刘晔送案件资料的书记员小苗,也忍不住说道几句。同事眼中的她,既是睿智刚毅的战友,又是可亲可敬的前辈;群众眼中的她,既是刚正不阿的法官,又是善解人意的亲人。

诚以待人 以群众满意为标准

刘晔将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多年来她采用“感情、公理、法理”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总结了“五心”工作法——良心、真心、耐心、同情心、善良心。

在刘晔日志上记载着一件很暖心的纠纷案,案件结束后,刘晔还多了个称呼——“姑姑”。刘晔说这是当事人对他最大的认可,像得了奖状一样让人开心。

杨某兄弟因遗产纠纷,矛盾已白热化,一方因此被拘留,并扬言要伤害对方全家。乡村干部束手无策,眼看就要出事。刘晔接手这个案子后,第一时间对他们进行感情上的疏导,使一触即发的苗头得到了控制。后深入现场调查,多次往返于两个家庭,倾力调解,就像亲戚一样坐在他们的炕上拉家常。

她的平易近人,看似不经意,却拉近了当事人与法官的心理距离,打消当事人的疑虑,增强了对她的信任,刘晔讲起了兄弟情分,“你们两家都是单传,家族兴旺还要靠你们,你们就为了这点小事闹成这样,这以后外姓的村民欺负你们怎么办……”双方都低头沉默了。

她切切实实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她的真诚和耐心打动了双方,最终双方冰释前嫌、重归于好,调解结案。刘晔也被杨某兄弟亲切地称“姑姑”。

将心比心 以真情感化为目的

刘晔办理过很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强烈的责任心驱使她将教育挽救未成年人的这一社会责任融入审判工作中。她真诚地和这些未成年罪犯进行交流,努力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邪归正。“时至今日,每每想想起那孩子下跪道歉的一幕,都使我心疼万分。”刘晔回忆,任某故意伤害(致死)一案,是一起校园欺凌案件,被告人任某在校是三好学生,羁押期间,也从未中断学习。庭审时,任某当庭向被害人父母深深鞠了一躬,并下跪,泪流满面,泣不成声,请求对方谅解,之后又抬起头充满期望的对我们颤巍巍地说:“希望再给我一个读书的机会”。

刘晔被这个十五岁少年深深的歉意、忏悔以及对知识的渴望而震撼和感动,她下定决心一定要挽救这个失足少年。庭审之后,她不分昼夜十多次往返于当事人的家和学校,采用“换位思考”的方法,劝说各方。被害人是家中的独生子,父母无论如何接受不了儿子被害的事实。“老李,咱孩子已经扶不起来了,任某就是现在被枪毙也无济于事,导致这个后果,咱孩子有过错在先,你要换位想想,任某这样欺负你孩子,你会怎么样……任某也是个好孩子,热爱学习,是家中独子,你失去了自己的孩子,也要让他家再失去吗……”

最终,任某父母也尽最大力量予以赔偿,被害人父母给予了谅解,双方握手言和的那一刻,刘晔眼里噙满了泪水,感到无比欣慰,任某最终被从轻处罚。刘晔后来回访,任某重回学校后品学兼优,考取了大学。

30多年来,刘晔始终把群众当作亲人,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践行司法人民性的理念,增强理论认同、实践认同和感情认同,给予当事人更多的人文关怀,赢得当事人的好评。正如她所说:“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应当在内心深处确立并坚定对人民权益的信仰,并将这种信仰作为工作中的永恒的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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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朔州政法微信公众平台

  

  


原文链接:http://www.sxpeace.gov.cn/article/43e3ab11eb86ec000c299737a81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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