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检察官,人们想到最多的是笔挺的西装、庄严的公诉席、明亮的办公室,但实际上,在大街小巷、田间地头、堤坝河岸,总能发现这样一抹“检察蓝”,他们与“苦脏累”为伴,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守护一方碧水蓝天。红桥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刘钢便是其中之一。
开启公益诉讼新征程
自1992年参加工作以来,刘钢始终奋战在检察工作一线,连续多年荣获“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2017年,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写入法律,从那时起,他拥有了一个新的身份——公益诉讼检察官。
对于刘钢来说,公益诉讼、环境保护是全新的工作领域,几乎没有先例可循,也没有经验可以照搬,虽然最初也有些迷茫,但他从不畏惧。实地勘查、沟通协调、对外联络,刘钢在点滴历练中逐渐成长起来。
“我想看到‘脏乱差’的环境得到改善,看到河水逐渐清澈,看到居住环境改善后群众舒心的笑容。”为了实现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官的初心,刘钢始终奔走在公益诉讼一线。近年来,他发现公益诉讼线索数百条,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40余份,覆盖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多个领域,并多次与行政机关开展联合检查、专项监督等行动。在他的努力下,行政机关的态度逐步从排斥转为配合,从拒绝变成欢迎。
公益诉讼的效果不像刑检案件那样立竿见影,但它维护的是社会公共利益,影响长远。他曾联合相关单位共同开展英雄纪念设施保护专项行动,开展“共护母亲河”公益诉讼活动,并将发现的涉嫌售卖国家野生保护动物制品线索及时移送相关单位,切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疫”不容辞显担当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刘钢作为一名党龄20多年的老党员,主动请战,下沉社区助力抗疫。疫情初始,他观察到许多小区没有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处理箱,存在废弃口罩和其他垃圾混合投放、随意丢弃等情况。
发现这一问题后,刘钢第一时间收集、固定证据,并及时向上级汇报。经部门讨论后认为,该情况符合公益诉讼立案标准,将其立为(涉疫)行政公益诉讼一审案件,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堵塞制度漏洞。随后,红桥区检察院还对整改落实开展“回头看”,促使全区新增及提升更换废弃口罩投放点120余个、向群众发放废弃口罩投放“明白纸”3万余份,该案例也得到最高检认可。
小井盖关乎“大民生”
“雨怎么越下越大了,不等了,我们走!”刘钢拿起伞,和书记员急匆匆向院外走去。原来,他一早定好了排查窨井盖。近年来,窨井“吃人”事件频发,这让刘钢不免有些担心。
“窨井盖虽小,但关乎人民群众‘脚下安全’,窨井盖破损、塌陷、丢失,极易造成事故,危害公共安全。”于是,刘钢二人冒雨在辖区内开展“问题井盖”排查工作。
“小李你看,这个窨井盖有破损,对面就是幼儿园,这对小朋友们来说太危险了!”雨中道路泥泞、视野不清,刘钢没有停下脚步,对街道、人行道、广场、小区的窨井盖进行排查,发现破损窨井盖23个,松动窨井盖16个。
排查结束后,刘钢第一时间对“问题井盖”进行登记整理,厘清管理、维护的责任主体,并向相关部门反馈情况,建议加强日常维护和巡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如今这些“问题井盖”已经得到维护。
多年来,刘钢以“求极致”的工作态度、精湛的业务水平、认真的工作作风,坚守一颗初心,以公益诉讼捍卫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