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庆磊是蓟州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他是“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天津市检察系统“办案能手”,也是敢闯敢拼的优秀共产党员。参加工作12年来,他承办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200余件,有罪判决率100%,用成绩赢得了尊重和赞誉。
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 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金庆磊严把案件质量关、程序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起公诉的涉黑恶案件均获法院有罪判决。在承办最高检督办的一起涉黑案件中,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诸多被害人碍于团伙势力不敢举报,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金庆磊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全程参与、主动跟进,引导办案机关转变侦查思路、反向侦查取证,根据扣押的借款人名单逐一核实,由被动接受到主动深挖线索。公安机关复核了1000多名借款人,发现新的违法犯罪事实19起。在提起公诉时,由公安机关起初认定的6起犯罪,最终认定为26起犯罪、11起违法事实。
办案过程中,金庆磊始终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在办理一起涉黑案时,金庆磊带领的扫黑专班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由最初确定的4个罪名、5起犯罪事实,扩展到8个罪名、23起违法犯罪事实。同时,审查认定该案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最终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提起公诉,并得到法院认可。
发挥检察职能 推动“打伞破网”“黑财清底”
在办理涉黑恶案件时,蓟州区检察院重视“破网打伞”工作,坚持不枉不纵。金庆磊带领扫黑专班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向区纪委、监察委、区扫黑办移送线索18条,后查实10余人涉嫌违纪违法。
“黑财”不清底,检察工作不止步。蓟州区检察院扫黑专班严格审查黑恶犯罪利益链条,打财断血与案件办理同步进行,防止涉案财产流失,引导公安机关新增扣押涉案资产120余万元,追回涉黑车辆2辆。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堵漏建制作用,积极参与重点行业问题整治,依法制发检察建议8份,全力推动“行业清源”,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这案子不结,我睡觉都不踏实。”办案过程中,金庆磊放弃周末休息时间,每天阅卷10多个小时,与公安机关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每周听取案件进展,梳理犯罪事实,对每一份证据熟记于心。
2020年,金庆磊和同事克服疫情影响,在完成社区防疫工作的前提下,利用视频提讯方式讯问犯罪嫌疑人30余人次,完成了涉黑恶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承办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时,他制作了8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针对庭审中27名律师的辩护意见,作为公诉人全力做好当庭答辩,最终法院确认了其审查认定的全部犯罪事实。
抓住案件细节 还原事实真相
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时,金庆磊发现案中两人本是一起危险驾驶罪的双方当事人,略显戏剧化的案情,引起了他的注意。
王某和张某因道路纠纷发生打斗,张某涉嫌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而十几天后,王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立案,双方互为案件受害人。仔细阅卷后,金庆磊发现,王某故意伤害案中,受害人张某的伤情鉴定是依据案发10天后的CT检查报告出具的,这引起了金庆磊的怀疑。
于是,他和同事来到医院,依法调取张某的就诊记录,发现张某分别在4月10日(也就是案发第二天)和4月20日做过两次CT检查,而两次的检查结果大相径庭,4月10日的报告显示张某并无大碍。金庆磊初步推断张某的伤情可能是新伤。
金庆磊又调取了张某4月20日就诊时的自述受伤情况记录,询问主治医师和法医,均证实当日张某CT报告显示伤情确为新伤。这更加坚定了金庆磊的判断。随后,金庆磊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相关证据,证据证实案发当日双方确实互相殴打致伤,但无证据证明张某已构成轻伤。后该案被依法撤回。
亏欠背后 是对家人无法言说的爱
日以继夜工作的背后,是他对家人的亏欠。由于母亲身体不好,照看不了两个年幼的孩子,暑假时金庆磊只好把他们送到乡下的姥姥家。加完班,一个小时的车程回到孩子姥姥家,深夜只能抱抱睡梦中的孩子,第二天天不亮又要赶回单位。
“无法陪伴孩子成长,我以后尽量去弥补,但是案件一刻都耽搁不得。”长时间伏案工作,导致金庆磊腰部受损,经常疼痛不已。为了尽量缩短办案时限,完成审查起诉任务,他一直没有就医。一场庭审长达8个小时,他强忍疼痛坚持下来,不得已第二天去就诊后,依然没有请假休养,而是立即投入下一个案件的开庭准备中。
今年年初,金庆磊被借调到市区工作,离家100多公里,有时半个月也回不了家。“孩子一见我先是一愣,随后才想起喊爸爸。”金庆磊脸上挂着憨憨的笑意,饱含了一位父亲对妻儿无法言说的爱。
心怀对检察事业矢志不渝的忠诚之火,眼含对公平正义的执著追求之光。金庆磊在追求正义的路上用实际行动诠释忠诚与担当,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