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佰明,河北省承德市宽城县东川乡东尖山村村民,见义勇为时在建昌县白狼山保护区馨泉山庄务工;李永恩,建昌县牤牛营子乡西沟村村民,在建昌县白狼山保护区馨泉山庄务工(王佰明、李永恩二人系共同见义勇为)。
2016年8月2日下午,李永恩正在警卫室工作,忽听有人喊“有人落水了”,便急忙跑出警卫室,发现有两个男孩(郑某,14岁;赵某某,15岁)落入前方不远处3米多深的河渠中,一前一后正在水中挣扎,但已有慢慢下沉迹象。郑某的两只手露出水面,可头部已经淹没水中。李永恩发现岸边有竹竿围墙,便拆下竹竿伸向落水的孩子,但因竹竿太短够不着落水者。这时围观的群众已有十几人,千钧一发之际,王佰明听到李永恩的呼救声,迅速跑过去,直接跳入水中游了过去。王佰明把郑某托出水面时,被岸边紧紧跟随的李永恩等人拉上河岸。李永恩立即对郑某实施急救,直至郑某吐出积水缓过气来。王佰明爬上岸后又发现了赵某某的位置,立即再次潜下3米深的河水中救人。
此时,瘦弱的王佰明体力消耗较大,但是救人心切的他拼尽全力硬是把赵某某从水底托出水面。由于手滑,岸上的人没有拽住落水的孩子,致使孩子第二次落入水中。王佰明强打精神潜到河底把赵某某再次托出水面,同时,他用李永恩扔过来的绳子拴住孩子的手腕,大家这才奋力把赵某某救上岸。这时,王佰明已经无力自行上岸,李永恩等人又用竹竿将他拖上岸。最后,经医院紧急抢救,两个孩子恢复了健康。
2018年5月,建昌县政府分别授予王佰明、李永恩“建昌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2018年5月,葫芦岛市政府分别授予王佰明、李永恩“葫芦岛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2020年12月,省政府授予王佰明、李永恩“辽宁省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