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准了名师授课,才愿花重金报名。没成想,课上了几次,老师就离职了,剩下的课程怎么办?
3月14日,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涉及成人健身培训课程纠纷引发的消费者维权案件。
2021年初,市民桂某看到弋江区某瑜伽馆的“张老师精品课”宣传广告后,因为认可这位“张老师”的授课,随即在该瑜伽馆花费7900元购买了“张老师精品课”,共计48个课时。
然而,桂某累计参加6次张老师精品课后,发现授课的张老师突然中途离职了。喜欢的老师走了,瑜伽馆表示可以更换老师继续学习,而桂某则不同意,随即要求退费。瑜伽馆表示“可以更换授课老师但不能退费”。双方协商未果,桂某诉至弋江区法院,要求瑜伽馆退还剩余学费6000余元。
弋江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有关健身方面的服务合同,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彼此的协力及信赖,才能共同实现合同目的。桂某所购买的精品课程,是基于张老师授课才购买,现已确定张老师从被告处离职无法继续授课,桂某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法院在扣除原告已消费的课程费用后,判决瑜伽馆退还未消费课程费用6000余元。(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