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受理了一起原告施某某诉被告鲁某、鲁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因案件当事人系残疾人,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新平法院为当事人提供绿色通道和窗口,予以优先办理。
在了解原告的诉求之后,工作人员根据当事人的情况,考虑到人民调解委员会具有无须缴纳诉讼费、周期短且司法确认后有强制执行力保障的优势,解决纠纷成本更低且更加有效,工作人员便积极与民调委对接沟通,争取此纠纷能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解决。
最终经民调委联系双方当事人并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限期向原告支付款项3万余元,并由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进行了司法确认。
近年来,新平法院高度重视对残疾人的特殊法律服务,以案件快立、快审、快执为目标,提供预约立案、上门调解、巡回开庭等方式积极回应残疾人的司法需求,增强残疾人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除为残疾人设立绿色通道外,新平法院还在大厅配备了雨伞、老花镜、医药箱等便民设施,不断完善便民措施。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该法院还针对个案情况采取不同措施,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申请立案途径。
下步,新平法院将继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与社会各部门、各界力量一起,鼓励残疾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强化诉讼服务,优化审判执行措施,深化司法救助,保障弱势群体平等、充分、方便参加诉讼活动,不断提升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能力和水平,彰显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