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台前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以准、精、狠、稳、责“五字诀”为着力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夯实扶贫根基,基在“准”
脱贫攻坚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工作方针,从“人”、“钱”两个方面精细化,确保帮扶措施和效果落实到户、到人。
一是站位精准。积极响应中央、省、市、县精准扶贫工作部署,主动将审判执行工作放到脱贫攻坚工作的大局中部署、谋划, 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开展司法审判活动,切实与上级脱贫攻坚工作政策、措施高度一致,确保法院工作方向的科学性。该院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精准扶贫工作,召开全体干警大会认真传达上级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体干警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将精准扶贫服务大局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和最高工作目标。
二是目标精准。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打赢脱贫攻坚战就是要集中提高贫困人口富裕程度。因此,精准扶贫要坚持“谁贫困就扶持谁”的工作原则,着力提高贫困人口经济收入,帮助解决贫困人员生活之忧。该院从诉前到诉中、从立案到审执,全程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困难当事人实施司法救助、司法援助、司法帮扶,让每一位诉讼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让每一位涉案当事人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
三是对象精准。该院依托“一村一法官”活动,发动全院67名干警,在台前县128个行政村(社区)范围内进行了大量实地调研、走访,重点对留守人员比例大、空心村严重等问题掌握一手真实材料。在此基础上,根据当地最低生活标准,对贫困人员逐一进行建档立卷,并结合司法干部包村等活动,在重点扶贫村派驻第一书记,长期驻村值班、帮扶脱贫,实现精准到户、精准到人。
二、确保工作实效,贵在“精”
台前县是国家级贫困县,扶贫攻坚工作是一项攻坚克难的民生工程,需要集中有限的资源实现最优化的扶贫成效。
一是思路要精。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应保持清晰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县精准扶贫工作部署,紧扣县情、民情,结合审判执行实务,开展贫困帮扶工作。
二是措施要精。该院根据贫困人员贫困程度、地域位置、年龄结构等,因人施策,对不同扶贫对象分别采取职业培训、物资帮扶、定期慰问等扶贫措施,有针对性、有目的性地开展精准扶贫,确保扶贫措施有力得当,扶贫效果事半功倍。
三是方式要精。该院在实体扶贫的基础上,从“互联网+”上充分挖掘扶贫资源,不断创新精准扶贫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实效。
三、落实工作举措,胜在“狠”
扶贫攻坚要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坚持抓好扶贫工作措施、人力、物力的落实,推动精准扶贫工作的成效实实在在、成果惠及人民。
一是物质投入要狠。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要有充足的物质保障。该院一方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对困难当事人依法进行司法救助,帮助他们缓解生活压力,另一方面将精准扶贫工作纳入经费预算,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扶贫工作。
二是打击危害扶贫犯罪要狠。针对贪污扶贫款、挪用扶贫专项资金等职务犯罪,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让危害脱贫攻坚的不法分子付出自由、金钱等应有代价,营造气正风清的扶贫工作氛围。2016年以来,共受理此类案件9件,审结7件,判处犯罪分子10名,在社会上形成了有力震慑。
三是追责要狠。该院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处脱贫工作不力的党员干警,对扶贫工作中有敷衍塞责、拖拉延误等行为的干警实行“一票否决”制,时刻督促党员干警把扶贫工作责任扛在肩上、落在实处。
四、构建长效机制,重在“稳”
脱贫攻坚战是一场长期的民生工程,不仅需要政策的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还需要建立落实扶贫措施的长效机制,巩固已有扶贫成果,不断推进扶贫攻坚工作更好开展。
一是建立扶贫长效机制。该院成立了精准扶贫“结对帮扶”活动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刘勇任组长,对精准扶贫工作负总责。确定了3名党员干警分别为屈岭村、东白岭村、毛河村驻村第一书记,为其配备生活用品长期驻村。制定了《台前县人民法院扶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将扶贫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范围,确保扶贫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
二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该院完善了《司法救助工作方案》,将救助建档立卷的贫困人员纳入司法救助的范围,对经济困难、生活贫困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用,对特困申请执行人依法提供司法救助金,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困难当事人依法指定诉讼律师或辩护人,保障他们的诉讼权利。2016年以来,共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用36万余元,为13名困难当事人指定了诉讼律师或辩护人,为8名特困当事人、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6万余元。
三是落实结对帮扶工作机制。认真开展法官下基层精准扶贫活动。发动党员干警55名,共与99户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帮助贫困户寻找致富门路。除此以外,每名党员干警在重大节日对建档立卷的特困留守人员、革命老兵走访慰问,帮助他们解决低保、入学等实际生活困难。
五、激发扶贫动力,实在“责”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打赢扶贫攻坚战,基层党员干部是急先锋,是狙击手。要从定责、负责、问责等方式上最大限度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活力。
一是明确扶贫责任分工。该院根据党中央的《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县情、院情,研究制定了《台前县人民法院关于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的工作制度》,明确了院党组、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扶贫攻坚责任到人。
二是强化责任督查力度。该院成立了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代院长刘勇担任小组组长,纪检书记侯文卿担任副组长,强化对扶贫工作的责任监督。同时,通过每月通报、季度点评、年终考核、日常检查等方式,加大对扶贫工作的监督力度,让党员干部、部门负责人确实担负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
三是加大失责惩处力度。该院实行扶贫工作廉政节点管理,从脱贫成效、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对党员干部、驻村第一书记等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详细记录时间节点、成效节点,确保扶贫工作有序开展。
打赢攻坚扶贫战关系当代,福在万民。人民法院作为扶贫攻坚工作的一环,理当服务助力精准扶贫工作,打好攻坚战,扎实推进精准扶贫,为基层贫困群众早日脱贫致富提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张凯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