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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严以用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者: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代院长 魏建国  

发布时间:2021-09-27 18:08:48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严以用权就是要求干部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宪法和法律的执行者、捍卫者和建设者,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职责和使命。司法裁判权事关重大,它关系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党和人民执好司法权,是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的保证。在当前形势下,执法办案是法院的第一要务。做好执法办案,每一位法官和工作人员都要做到严以用权。严以用权,对于我们法院而言,就是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客观地去审理执行案件。作为法院的党员领导干部,面对新形式、新常态,必须主动作为,以身作则,牢固树立“严以用权”的信念,坚持用权为民,坚持法律准则,自觉按规则行使裁判权力,勇于承担责任,真抓实干,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期法院干部形象。

      一、严以用权,要有坚定的政治信念

      作为法院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性原则,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是进一步强化忠诚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增强政治鉴别力,特别是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领导”这样的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把党规党纪作为从政之绳、用权之纲、人生之镜。三是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坚持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自觉把言行置于党纪的约束和规范之中。四是积极主动地参加党内生活,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领导, 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严以用权,要正确对待权力,筑严思想防线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坚决反对腐败。党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好;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牢;只有坚决反对腐败,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权力,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和良好心态,加强世界观改造,进一步树立无产阶级的人生观、道德观和价值观,增强党员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为党风廉政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为官做人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干部,是一名人民法官。要经得起各种诱惑,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想。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要实实在在谋事创业,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要从不起眼的小事做起,防微杜渐,用党内的规矩、社会的道德、国家的法律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面对各种诱惑不动心、不浮躁、不攀比、不侥幸,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持高尚精神追求。

      三、严以用权,要深入推进反腐倡廉

      勤政廉洁、立党为公,既是《中国共产党章程》对每个共产党员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的重要标志之一。“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坚守法律底线,以反腐警示录里的典型案例筑牢防线、守住底线,坚决消除不良思想,约束自己的行为,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廉荣贪耻的浓厚氛围。敬畏历史、敬畏党纪、敬畏国法,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要牢固树立守纪律、讲规矩思想,自觉把党规党纪作为从政之绳、用权之纲、人生之镜,严格遵循组织程序,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始终绷紧廉洁司法这根弦,做党的合格干部和人民满意的法官。

      严以用权,就必须公正廉洁。作为法官,特别是法院领导干部,一要从自身做起,主动接受监督。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以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的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的一系列规定,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做到带头遵章守纪、带头廉洁司法,干干净净办案,堂堂正正做人。二要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工作意见。三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审判执行岗位的监督,坚持对干警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要自觉接受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四、严以用权,要保证“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

      严以用权,就要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以独任法官和合议庭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法官和辅助人员权责,以明晰的审判权责为核心,以科学规范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为前提,以高效的审判团队为基础,以有效的审判管理监督为保障,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实现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在实践中,更要坚决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中央政法委《关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确保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五、严以用权,要真抓实干、勇于担当

      作为法院负责人,不但要在法院队伍发展、班子集体议事决策上敢于真抓实干、担当负责,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监督,还要把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精神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脚踏实地、扎实苦干,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研究实际问题上,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对自己接待的每一个当事人、每一次答疑解惑负责,对每一起案件、每一件纠纷负责。只有心怀担当、胸怀责任,去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敬畏法律,敬畏权力,才能履行领导职责,不辜负党的嘱托和人民的信任。

      六、严以用权,要全面推进司法公开

      在新的形势下,人民法院必须深入推进司法公开,让司法公开成为维护司法公正的坚实基础和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坚强保障。推进司法公开,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司法公正、实现司法廉洁的必然要求,不仅方便群众了解法院审判活动,也有利于树立法院公信和司法权威。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法官队伍的素质、能力和作风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的评判,司法审判的任何瑕疵和疏漏都有可能被公众所关注。法官接受监督的意识就强,就会自觉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司法。只有彻底消除司法神秘主义,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贯彻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项工作和各个环节。要按照上级法院关于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要求,根据“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规定,全面加强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大幅度增加上网裁判文书和庭审直播数量,方便群众了解法院审判活动,让公众更多地了解司法、接近司法,法官才能严以用权,才能获得公众的理解、信赖和支持。

  

  

  

  

  责任编辑:张凯甲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67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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