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3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韦朝晖、邹升廷、吴洁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常委黄瑞立,河池市人大代表兰海边走进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见证了一起“不一样”的庭审。
这是一起由河池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晓春担任审判长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在法庭调查开始前,审判长告知双方当事人:“为保证依法公正及时审理本案,在法庭调查开始前,本庭就有关事项作必要的释明:一、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机关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严格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如有不当干预案件审理的情形,人民法院将如实记录并上报。……下面双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签署并宣读诉讼承诺书。”
审判长在庭审中向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进行“三个规定”告知并签署诉讼承诺书,是河池中院全流程立体化打造“三个规定”防火墙的一个尝试,让公众更能直观地感受到人民法院公平公正与干净担当。整个庭审过程在审判长的把控下,紧张有序、有条不紊,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充分发表意见。观摩庭审的代表、委员聚精会神、悉心聆听,紧跟主审法官地节奏,“零距离”认真观摩了庭审的全部流程。
全国人大代表、河池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韦朝晖说:“此次全程观摩庭审对我来说是很难得的学习机会,让我们切身感受到法律天平的公平正义。特别是审判长在庭审过程中,向双方当事人告知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合议庭成员、双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分别签署承诺书并存档,是河池中院在队伍教育整顿方面的率先大胆探索,意义重大,更加有力地确保了庭审的公平、公正、透明,体现河池中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高质量推进法院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让我感到由衷的钦佩。”
河池市人大代表、河池市金城江区第二中学工会主席、教师兰海边表示,庭审中审判长向双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强调并释明“三个规定”制度,充分提高了当事人对“三个规定”的知晓度,可以从源头上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维护了法治环境的公平正义,同时合议庭成员郑重承诺将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处理案件,并请当事人予以配合、监督,彰显了法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决心与担当。
除了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融入到庭审中,河池中院还通过“发一条朋友圈”广而告之、干警在个人朋友圈转发“三个规定”知识,“定制一条彩铃”温馨提示、为办公电话和干警手机设置“三个规定”定制版彩铃,“诉讼环节告知”全程提醒、将遵守“三个规定”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在立案阶段将“三个规定”告知书同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送达给当事人、在结案送达环节向当事人发放“三个规定”廉政监督卡等,通过抓好教育引导、责任落实、对外发声、制度建设,确保“三个规定”认识到位、执行到位、宣传到位、监督到位,有效实现外防干预、内防过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