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被告人李某盗窃罪一案,在庭审中为聋哑人李某聘请手语翻译,最大限度让聋哑被告人行使其诉讼权利,让其“听见”公平正义之声。
庭审现场
被告人李某今年35岁,系嘉禾县广发镇村民。李某因犯盗窃罪,于2017年、2019年两次被判处刑罚。2020年10月至11月期间,李某三次分别盗窃山地自行车、女士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各一辆,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嘉禾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后,嘉禾法院为李某指派律师出庭辩护,还购买服务聘请了手语老师为其出庭翻译。
庭审中手语翻译
庭审中,承办法官特意放慢庭审节奏,确保手语老师准确翻译,李某在手语老师的同步翻译下,将自己的真实意志准确地传达给合议庭、公诉人和辩护人,充分地行使了自己的辩护权。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承办法官李气红表示,身体的缺陷不能成为被告人李某违法犯罪的“护身符”,李某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一旦触犯刑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法院会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尽可能为其参加诉讼活动提供便利,让其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希望被告人李某能够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此远离犯罪,早日回归社会,自尊自强自立,凭借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