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被告人吴某泽犯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向某成犯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近日,慈利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吴某泽犯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向某成犯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作出上述判决。
6月18日,慈利县召开全县依法规范信访秩序暨警示教育会议。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秦永辉、李雄林、屈平、罗娜等领导出席会议,县直及驻慈单位代表分管领导、全县各乡镇在家的班子成员及全体在家干部、法庭庭长、派出所长、司法所长、铁路派出所所长;各村(居)村支两委班子、驻村工作队全体成员、村民小组长及部分党员和群众代表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全程观看了案件宣判过程。
慈利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屈平就此案在主会场以案释法,以案警示。他围绕吴某泽犯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向某成犯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的事实证据、裁判依据,结合当前全县信访维稳安保形势,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要坚持依法信访,以法治意识表达诉求,以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遵守法律、敬畏法律,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并告诫大家千万不要触碰法律底线,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下一步,慈利法院将继续通过一系列案件审理,破解长期困扰基层干部和群众 “劝不劝”“追不追” “为不为”“管不管”等法律和道德风险问题,坚决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霸蛮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谁年纪大谁有理”等与文明法治不相适应的做法,切实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群众有温暖、有遵循、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