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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方案 完善重点群体关爱服务体系

发布时间:2021-05-21 14:58:36作者:佚名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为进一步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完善重点群体关爱服务体系,提高社会服务兜底能力和水平,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在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共同努力下,社会福利、退役军人、残疾人服务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管理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人员配置进一步强化,殡葬、退役军人优抚服务等体制机制改革迈出新步伐。

  《实施方案》明确,“十四五”时期,中央预算内投资将重点支持3类项目:一是社会福利服务设施,主要包括区域性儿童福利设施、未成年人保护设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精神卫生福利设施等,支持新建殡仪馆或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尚未覆盖的县市补齐短板。二是退役军人服务设施,主要包括烈士纪念设施、军人公墓、光荣院等,支持每个省至少建设1所服务全省的区域性优抚医院。三是残疾人服务设施,主要包括残疾人康复设施、残疾人托养设施、省级盲人按摩医院,推动每个地市都有1所专业化的残疾人康复或托养设施。与“十三五”时期相比,烈士纪念设施、军人公墓、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设施、省级盲人按摩医院4类,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增支持内容。

  《实施方案》要求,中央预算内投资要优先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脱贫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倾斜,对于原“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要应保尽保。优先支持尚无民政、退役军人、残疾人服务设施地方的项目,补齐设施空白点。特别是殡葬服务设施项目,要优先安排火葬区尚无殡葬服务设施地方的项目,做到应建尽建,不留空白。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gczs/202105/t20210520_623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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