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院网讯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甘泉县法院切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4月30日上午9点,当事人郝某某来到甘泉法院诉前调解室办理撤诉手续,并向连续几日通过音视频调解帮助他的法官及法官助理表示衷心的感谢, 对甘泉县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的热情予以肯定。
2021年4月27日甘泉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房东郝某某起诉租客白某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曾在2019年8月26日就位于甘泉县西门坪区红旗花园小区某房屋以年租金9500元达成了租赁合约,租期为一年。租赁到期后,白某下欠租金4500元,经郝某某苦追近一年未果故诉至法院。
甘泉法院立案庭当日收案后,立即将该案转入诉前调解阶段,由诉前调解室负责组织调解。诉前法官及法官助理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发现了一个小麻烦——账没算对!为方便当事人参与案件处理中,诉前调解室的法官及法官助理通过微信、电话等音视频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先是将下欠租金定在3700元,又让白某当场微信转账1000元。对于剩余下欠金额2700元,白某承诺会在一个月内尽快付清。至此,在短短的3天时间内,困扰郝某某近一年的“心病”彻底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