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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院在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集中调研座谈会上作汇报发言

发布时间:2021-05-08 05:10:10作者:佚名来源: 广西法院网

  4月28日至29日,最高人民法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临萍带队到浙江调研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并在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浙江省湖州市,召开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集中调研座谈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全国环境资源审判优秀代表之一,应邀参加座谈会并作汇报发言。广西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梁炳扬、环境资源庭庭长蒋太仁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在全党集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之际,赴“两山”理念发源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重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对于坚定环境资源审判初心使命,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责任感使命感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要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持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优化集中管辖、协同治理等审判机制;完善审判规则体系,加大指导性案例研究和环境资源法律适用研究,深入推动审判执行方式创新;提升环境司法能力水平,加强审判专业化、信息化建设,锻造符合专业化需求的高素质审判队伍;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提升我国在全球环境法治中的话语权和国际影响力。

  

  

  

  调研座谈期间,4月26日至29日,广西高院、来宾中院、桂林市七星区法院、南宁铁路运输法院组成广西环境资源审判联合调研组,前往浙江杭州、宁波、绍兴等地调研学习,先后与浙江高院、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富阳区法院、宁波海事法院、绍兴中院举行座谈会交流学习,深入探讨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建设、流域司法保护与协作、环境资源专家智库建设等。

  近年来,广西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两山”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化生态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有序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探索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生态环境资源执法协调和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坚持刑事制裁、行政处罚、损害赔偿、修复补偿,一样都不能少,以严格、有力司法守护广西绿水青山。


原文链接:http://g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5/id/60214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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