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最美人间四月天,读书月里普法忙。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儿童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重视基础科目的学习,4月27日中午,韶山市人民法院干警蔡旺东放弃中午午休时间来到镇泰小学,在孔子学堂给该校三年级近百位师生带去了一堂生动的法治综合课。
课上,蔡旺东以《学语文与学法律的关系》为题,从解释“什么是语文?什么是法律?”这两个基本概念切入今天的主题,通过学习语文方法对比讲解在《民法典》中高频出现的两个近义词“侵害”与“损害”的字面意思,再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为依托,展开讨论“侵害”与“损害”在民事法律条文中扮演的不同语句角色,充当不同的构成要件,引发不同的法律效果。此外,他还通过其他法律案例生动形象地引导同学们重视语文、爱上语文、学好语文,以便读懂法律、解释法律、更准确地适用法律。
与部分学生合影
该校老师对此次“送法进校园”活动表示衷心感谢,她说,蔡法官的课堂不仅普及了语文学习的基础性和重要性,还在帮助同学们树立法治意识、学会自我保护、自觉抵制校园暴力等方面起到非常好的教育引导作用。老师们希望法院干警今后能经常来为孩子们送上法律知识的“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