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4月21日,下着小雨,沅陵县人民法院北溶法庭扛着国徽,带着案卷,来到被告人家中,开庭审理原告与被告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此前,法官得知被告行动不便,便主动来到被告家中,询问具体困难,后来看到被告由于偏瘫实在走动不便,为了保障被告的诉讼权益,法官马不停蹄联系了原告,共同决定将法庭搬进被告家中。
在庭审中,被告用有些口齿不清的声音哽咽道:“我不是故意不还钱,实在是最近资金周转困难,一旦我拿到别人的欠款,就一定还钱”。被告的真诚话语打动了原告,见双方没有出现激烈的矛盾,庭审结束后法官对双方进行调解。通过了解双方的证据情况,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工作,最终当事双方屏弃前嫌,就还款金额和时间达成一致,该案以调解结案。
近年来,沅陵县法院不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扩大巡回办案范围,充分发挥司法服务职能,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因案施策,把巡回法庭搬到社区、村落、民居等,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彰显了司法的温度和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