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院网讯 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法官仅用半个小时,就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挪车引发的身体权、生命权、健康权纠纷案件。
原告杨某与被告代某互不相识,2020年11月17日20时许,双方驾驶车辆时发生交通事故,因挪车问题发生口角,代某用拳头将杨某的左眼打伤,经鉴定为轻微伤。公安机关对代某进行了行政处罚,但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杨某诉至未央法院,要求代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经了解,虽经派出所调解未果,但双方依然有调解意向。法官遂通知双方到庭,首先对被告进行释法教育,告知其开车要心平气和,发生纠纷要理性处理,切莫逞一时之快而犯大错,更不要做“路怒”司机。随后又与原告的代理人沟通,厘清损失具体金额。经过半个小时的耐心调解,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7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