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驻村前座谈会,欢送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给他们加油鼓劲。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志军出席座谈会并讲话,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司勇主持会议。
据了解,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轮换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整体轮换。经自治区高院党组研究决定,确定了赴乐业县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轮换人选。其中,李耀杰为工作队队长,胡滨、杨必俊、熊峰、邱琳、陆锡高、吴柏池6人为第一书记,李天博、张小梅作为2019年到村任职的选调生就地转任工作队员。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署,第二批轮换的工作队员需在4月20日前进驻完毕。
座谈会上,李耀杰等9名即将驻村的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逐一进行了表态发言,大家的发言情真意切,斗志满满,富有正能量。
赵志军指出,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推进乡村振兴的开局之年,在这样一个重要时期,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署全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轮换,具有很强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驻村的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他强调,驻村的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要明确职责,弄清驻村“干什么”。开展驻村工作,要找准自身定位,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基层党建升级,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推进村级依法治理;驻村的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要掌握方法,学会驻村“怎么干”。要转变思想,提高认识,摆正位置,处好关系,掌握方法,积极作为,以实的举措、严的精神,努力在驻村岗位上干出新业绩;驻村的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要示范带头,确保驻村“干得好”。驻村“第一书记”要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勤于学习、联系群众、担当作为、艰苦奋斗、锐意进取,褪去“文件味”,多点“泥土味”,切实当好带领群众迈向幸福生活的领路人、带头人和贴心人。
座谈会上,赵志军还给李耀杰等9名即将驻村的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赠送书籍《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和《时代楷模黄文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