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4月15日上午,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聋哑人盗窃案,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法庭为被告人陈某指定了辩护人,同时专门聘请永州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手语老师李艳波出庭作手语翻译代陈某“发声”,确保案件审理公平公正。
基本案情
2021年1月11日10时许,被告人陈某尾随被害人罗某到冷水滩区黄泥井市场建都超市储物柜附近,采取直接用手夹的扒窃方式,扒窃被害人手机一台。经鉴定,被窃手机价值1840元。2021年1月15日11时许,被告人陈某再次以同样方式扒窃被害人唐某手机一台。经鉴定,被窃手机价值720元。
在庭审的各个阶段,考虑到被告人陈某为聋哑人,审判长谭胡林放慢语速,控制庭审节奏,手语老师分别将法官、公诉人、辩护人的提问、发言,同步翻译给被告人,并将被告人的意见和要求转达给法庭,确保了庭审的顺利进行。在质证环节,审判长为保证被告人质证权,配合手语老师翻译的同时,还让法警将案卷内证据一一出示给被告人看。合议庭充分听取了公诉人意见、被告人辩解、辩护人辩护意见。
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经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盗取手段,扒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陈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生命线,决不能因为“无声”而缺席,为聋哑被告人聘请手语翻译,充分保障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将公平正义体现在执法办案每一个细节中,是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在队伍教育整顿中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