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日前,龙山县人民法院、县发展和改革局通过电子公文处理系统联合公布了《龙山县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第一批名单》,682名失信被执行人(648名自然人、34个法人或组织)的身份证号码(机构代码)、案号、欠款数额等信息被精准曝光。
据了解,本次联合惩戒,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等44家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文件精神,梳理的第一批县直各部门,在开展行政审批等方面进行限制,实现更大范围惩戒失信被执行人。
届时,作为供应商申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购买不动产及国有产权交易、申报重点林业项目和使用国有林地项目、经营及行业许可等工商登记、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报名登记时,都将首先以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为对象开展信用核查和联合惩戒。
据法院执行局局长贾玮介绍,本次联合惩戒,目的在于全面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和深入应用,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领域建立起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加快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信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