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4位农民工向云南省文山州法律援助中心赠送了一面锦旗,感谢云南和四川两省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运用异地协作机制共同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4位农民工来自文山州丘北县官寨乡秧革村,2020年2月底他们相约到四川省西昌市某地项目部做工。但是,做工3个月没有领到承诺的报酬,多次沟通未果。5月16日,4人与其他30余名工友再次到工地讨要工钱,用工方报警,警察赶到现场为避免事态恶化警告大家不得进入大门,现场的农民工执意冲进大门,并与警察发生冲突,后4名农民工被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公安局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刑事拘留。4名农民工的家属获得消息后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向文山州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文山州法律援助中心经过审查,确认当事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范围的通知》以及《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决定为4名农民工启动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立即提供法律援助。介于案发地及被拘押地远在四川省西昌市,路程遥远,交通不便,文山州不便于安排当地律师前往办案,因此向云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提出申请,建议商请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西昌市的律师为4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云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及时与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沟通协调,得到四川省及西昌市法律援助机构的大力支持,仅仅48小时后西昌市法律援助中心就已指派当地律师为4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在长达半年的案件办理过程中,云南和四川两地省、州、市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律师通力协作、强化担当,切实维护受援农民工合法权益。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不但对受援人提供刑事辩护而且还针对欠薪问题提供了法律援助,通过多方努力取得较好效果。一是承办人员积极与人社部门协调,于2020年8月解决了包括4名受援人在内的30余名农民工50多万元的欠薪问题。二是通过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的法律援助,律师提出的关于4名农民工减轻处罚的法律意见得到了审判机关的采纳,西昌市人民法院以妨碍公务罪判处4名农民工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三是4名受援人认罪服法、吸取教训,表示今后遇到类似问题将依法依规、合理合法解决诉求。
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是根据《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在我省范围内已开展多年,但是跨省联动的情况比较少见,本次办理的案件是继山东省与我省协作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后的第二例案件。该项机制对于提高法律援助办案效率、降低办案成本、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意义重大。本次云南和四川两省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携手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是异地协作机制的一次有效探索和生动实践,在下一步工作中我省将继续完善使用该项机制,为社会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根据文山州司法局简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