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3日,云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第三届六次理事会在昆明召开,理事、监事及拟新增补理事共计25人参加会议,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负责人参会并主持会议。
会上,审议通过了省法律援助基金会2020年工作报告和2021年工作计划;选举增补2名副理事长、9名理事;审议通过了《云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专家顾问管理办法》《云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报销管理办法》《云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年终考核实施办法》《关于云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放发福利费的报告》四个文件;审议并确定了拟聘请的法律援助专家、顾问名单。
会议认为,2020年来,云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努力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二是稳步推进全省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继续招募7名志愿律师和35名大学生志愿者在35个县区项目点展开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工作。三是做好“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2020年全省共申报“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案件3451件,使用“中彩金”项目资金498.45万元。四是开展“法律援助·助残脱贫”活动,对广南县500余名疑似残疾人进行现场伤残评定,为367人办理残疾人证。五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会议要求,法律援助基金会2021年工作一是加强政治站位,结合当前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要求和部署,做好法律援助公益项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升政治素养,确保法律援助公益事业始终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业务学习。深刻反省工作中的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完善工作方法,提高履职能力。三是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在我省法律援助事业方面的特殊作用,助力法律援助公益事业持续发展。四是坚持开拓创新的思想意识,唯有创新才有发展的工作思路。解放思想,积极探索新方法,开拓新渠道,努力实践,开创我省法律援助公益事业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