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派监所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是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进程的常态化工作。为把好矫正对象入矫“第一关”, 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服法自律意识,彰显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玉溪市司法局派岀驻玉溪工作队4名选派警察,于12月21日深入到新平县老厂乡勐炳村忙木树小组参与对因“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宣告缓刑的22名社区矫正对象的宣告活动。针对社区矫正对象人数较多,文化层次低、语言不通的特殊性,突出“五个强化”参与入矫宣告、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为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省厅监所选派警察社区矫正玉溪工作队深入新平县老厂乡勐炳村杧木树小组对新入矫对象罗某等22人进行了集体入矫宣告。本次宣告仪式程序规范、庄严肃穆,在新平县检察院人员全程监督下有序开展。同时工作队选派警察对新入矫人员进行了身份意识、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矫正对象权利义务等进行了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遵规守纪意识。
针对罗某某等22人犯罪事实,选派警察就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情形及犯罪后果作了深入讲解,并结合现实生活中大家经常会碰到的“捕食国家保护濒危野生动物的情况;婚姻失败讨要彩礼无果伤人情形;因从众心理中国式过马路闯红灯情形;因不满法院判决暴利抗拒执法情形;因集体抓小偷并打伤打死小偷情形”等有可能触犯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普法宣传。通过普法教育,让矫正对象学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懂得多学法律少吃亏的道理。
为促进矫正对象融入社会,树立正确的责任意识,培养良好的情操,建立正确的“三观”,针对杧木树村22名矫正对象普遍存在悲观、迷茫、逃避、抗拒等心理现象,选派警察从“心理层面、精神层面、道德层面”对其开展心理疏导。引导他们正确对待身份的转化,消除抗拒和逃避心理。
选派警察充分发挥监狱民警的身份优势、监管经验优势,把社区矫正监外服刑的理念融入矫正监管工作。组织22名矫正对象进行了入矫集训,通过学动作、训队列、讲规定等一系列学习训练流程,切实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规矩意识,切实降低再犯罪风险。
在新平县司法局的组织下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和县妇联、省厅监所选派警察驻玉溪工作队联合对杧木树村的22名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工作全程参与并跟踪监督、双语翻译,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提高了执法严肃性,增强了执法震慑力。通过强化多部门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形成长效机制,推进社区矫正日常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