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英模就是一面旗帜,一个先进就是一个榜样。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如火如荼开展之际,为弘扬英模精神、激励忠诚担当,连日来,全区各地法院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广泛宣传法院英模和先进的感人事迹和崇高品质,激励广大法院干警学习英模精神,汲取奋进力量,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以全新的面貌、昂扬的斗志投入到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和执法办案中,以新时代高质量的法院工作服务保障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我区“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南宁中院
3月27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全市法院英模事迹报告会。报告会上,来自全市法院的6名代表作了先进事迹报告。
全国优秀法官、青秀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赵会,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个人、自治区先进工作者、江南区法院审管办主任苏灵艳,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全区优秀法官、市中院未审庭员额法官韦欣,结合自身在执法办案、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的所历、所感、所得,生动讲述了新时代人民法官化初心为恒心、化使命为担当的自觉、自律和自信。
来自隆安县人民法院的三名同志,分别从担当作为、敬业奉献、良师益友三个不同角度还原了该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江同志在基层司法战线上坚守奉献的一生。林江同志扎根基层法院27年,长期忘我工作,积劳成疾,因病去世,年仅53岁。
桂林中院
3月30日,桂林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市会议中心大礼堂隆重举行。来自法院系统的英模代表象山区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法官贺亮,叠彩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陈芳分别作了报告。
让我们一起来倾听他们忠诚担当、履职尽责、无私奉献、守护正义、执法为民的感人事迹。
弹指一挥间,我的职业生涯已经过半,回首这二十年在三尺审判台上的峥嵘岁月,感触颇多。1996年,我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进入象山区人民法院,先后在刑庭、民庭、立案庭工作。
那个时候还是小伙子,一斗子劲儿,就像一部开足了马力的发动机,我孜孜不倦的工作着。到现在我还记得,从书记员成长为法官,第一次开庭审案的情形;还记得肩扛天平、手持利剑、明察秋毫、惩恶扬善的满腔豪情。在刑庭的前十年,我办过全区首例为亲友非法牟利案、办过当时全区最大一起涉及香港居民的非法经营案、办过公务人员徇私枉法案、贪污受贿案等等。在审理案件中,我手中的法槌都能做到不枉不纵、打击犯罪、伸张正义。
之后,我转战民庭,岗位的转变让我充分认识到,调解才是贯穿民事审判的一根主线。用自己的诚心、耐心、细心化解矛盾,远比用简单的判决处理纠纷更有社会价值和法律意义。
每一起民事案件的成功调解,我都会感到由衷的喜悦和欢欣,这不但应证了“天道酬勤”真正的含义,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最好的诠释。
我与心爱的三尺审判台相依相伴了20余年。虽然青春渐渐逝去,些许白发也悄悄爬上了鬓角,但是我对司法公正的热情和执着却始终没有改变。正是因为这份热情,我坚定信念、追求梦想;正是因为这份执着,我不懈努力、永不放弃。我把全身心都奉献给了法官这份值得我付出的神圣职业,并且我至今仍坚守阵地,义无返顾地继续前行。
网络上有句流行的话是这样说的:“我们年轻时吃过的苦,一定会以某种方式在生命的某个阶段突然予以回报,虽然不一定是我们最初期待的那种方式”。我在奋力拼搏时真的没有考虑过回报,也没有时间去考虑,我只是用自己的智慧、汗水和意志,做了份内的本职工作,却得到了组织给予的许多肯定,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二等功、获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等称号。
成绩属于过去,奋斗成就未来。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将继续秉承一颗爱党、爱国、爱民之心,以绝不气馁、永不放弃的拼搏精神让青春烈火燃烧永恒,用我所有的热情换回时间,为了我所热爱的法官事业奋斗终生。
我是2000年进入到法院工作的。21年来,始终坚持的,就是内心一直怀着对党纪国法的尊重和敬畏。因为“公生明,廉生威”,廉洁是法官的职业操守。法的天平容不得半个金钱砝码,否则,天平就会倾斜,法律尊严将会倾之殆尽。“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这是每一个法官必须要做到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同时,作为法官,我深深感受到肩负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那是因为诉讼是私权救济的最终途径,法官的一纸判决可能会影响一个小微企业的生死存亡,一次释法说理可能会挽救一个即将破碎的家庭。因此,我一直提醒自己,“法官在、矛盾解”,要用实际行动来回应民众的期待。
我是一个民事法官,办理的案件多数是夹杂着家长里短、柴米油盐的细碎纠纷。所以,说到法官这个称谓,我认为不应当仅仅被理解为执掌司法权杖的“官”,更应当走下法台,深入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
回想以往办过的案件,哪一起不浓缩着喜怒哀乐、爱恨情仇的人生百态呢?哪一起不需要法官兼备一颗明白心和仁慈心去明辨是非呢?有一句话说得好:“正义与仁慈是法律职业的根本。”作为人民法官,我们不能做高高在上的裁判者,应当心怀爱民的仁慈之心,为民服务时忠诚热情;手握正义的法律之剑,裁判是非时公正严谨。
一件棘手案件是否能够顺利处理,既需要法官个人的努力,也需要群众对法律的充分理解和自觉遵循。法官不能机械地去裁判,而是要在正确适用法律的基础上,把握好风情民俗,利用每一次裁判来让法律精神走进人民的心里。人民群众不仅要信赖法官,更要信赖法律。“人人崇法、全民守法”,这就是我的法治梦想和追求。
在工作中,我传播着法律的光和热,同时还收获了群众回馈的温暖。曾经一位因长期遭受丈夫精神暴力而陷入严重抑郁的妇女,经我多方工作、双方圆满解除婚姻关系。她拿着自己做的红薯片、芋头片来表示感谢,我婉言谢绝了。因为对于我来说,办好案件是我的职责,当事人真心的笑脸就是最大的褒奖。
感谢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和厚爱,让我能扎根在法院的沃土之中,站立于熠熠国徽之下,踏踏实实地实践着我的法治梦想。
梧州中院
4月1日,在梧州市公安局多功能报告厅,梧州市数百名政法干警早早到来共同聆听一场感人至深的政法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支队长何来成、苍梧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潘锦波就是其中的两名英模代表。报告会在梧州市7个县(市、区)设立分会场,数千名政法干警通过视频同时收看了这场报告会。
何来成:何来成始终坚守初心和使命,时刻做到对党忠诚,让党放心,服务人民,甘于奉献,不负嘱托信任,不负警旗荣光,坚定不移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潘锦波:全国优秀法官潘锦波扎根基层法庭19年,为乡间老百姓解决了一千余件矛盾纠纷,被老百姓亲昵地称为“初心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