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2021年度福建省公安厅自主选择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评选项目组织进行评选,欢迎国内合格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前来评选。
1、项目名称:2021年度福建省公安厅自主选择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评选项目。
2、招标内容及要求:2021年度福建省公安厅自主选择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三年有效),具体详见评选文件第三章。
3、参与评选的代理机构资格要求:具有本次评选要求的服务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其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曾违反我厅采购代理委托协议约定,被我厅取消招标代理委托资格的代理机构除外。
4、获取评选文件时间、方式或事项:评选文件随同本项目评选公告一并在公安网福建省公安厅主页以及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上发布,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即可直接下载评选文件。
5、网络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14日17:00(北京时间);网络报名表送达方式:网络报名表发至互联网邮箱gzs4665@sina.com,逾期未发送的将被拒绝参评。
6、评选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15日9:00(北京时间),参与评选的代理机构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评选资料送达(福建省公安厅北门),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评选资料将被拒绝接收。
7、评选时间及地点:2021年4月15日9:00(北京时间),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福建省公安厅行政中心六楼会议室。
8、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公安厅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
联系人姓名:池警官
联系电话:0591-87094665、13405957791
福建省公安厅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