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3月30日,江永县人民法院在午间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通过法官以案释法,双方当事人自愿解除婚姻关系,案件得以顺利调结。
当天11点50分,小王(化名)与小李(化名)来到江永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咨询离婚,莫法官主动热情接待,初步了解情况后,立即把当事人请到调解室,向当事人详细解释说明关于离婚的系列法律关系及后果,询问当事人案件情况。
为不耽误当事人时间,莫法官顾不上吃饭,马上制作调解笔录,认真核对双方当事人信息,了解到双方之前起诉过一次,法院判决驳回,但现仍无法在一起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且女儿已经结婚,夫妻财产分割无异议,案件事实简单,清晰明了。莫法官随即按照双方当事人尽快离婚的意愿,马上制作调解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调解结束时已过了中午12点半,看着双方当事人离去的背影,暂时从忙碌中抽离出来的莫法官才感觉到饥饿感,但心中却异常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