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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法院首创“司法服务综合体”

发布时间:2021-03-25 16:29:03作者:佚名来源: 福建法院网

永春县地域东西狭长,各乡镇村居的地理区位及矛盾纠纷特点差异较大。为方便群众诉讼,永春县法院原先在各乡镇村居分别设立了审判信息联系点、“无讼生态乡村”联络点等,但仍然存在功能不统一、设置不规范、作用不明显等问题。为更好地满足群众司法需求,该院将原先的巡回办案点、联系点等进行整合,成立了43个“司法服务综合体”,就地服务群众,就地解决纠纷。

何谓“司法服务综合体”?

地点:综合体一般设置在人口比较集中、矛盾纠纷数量较大且激烈复杂的地方,具体地点设在老党员、村干部家中或企业“工人俱乐部”等,以方便当地群众为主。

人员:综合体秉持依靠群众就地化解身边矛盾纠纷的理念,主要依托联络员进行运作,目前共有43位联系员,以热心社会公益、群众威望较高为标准,包括退休老党员、村居骨干、农业承包户、企业管理者等。

职能定位:了解民意保障民生,化解纠纷增进和谐,宣传法制引导规范,联建联创促进发展。

创建标准:“五个一”,即制作一块牌子、分发一本记录本、确定一个联络员、公开一个联系电话、每月一次走访。

综合体设立时,由法院与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共同授牌。该院主持签订责任状,从分管领导、挂钩法官到基层联络员,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这些综合体呈辐射状分布,使司法服务覆盖全县主要林区、矿区、拆迁区域、“美丽乡村”和重点工业园区,联络员20分钟内均可到达矛盾纠纷发生地。

“司法服务综合体”起到了什么作用?

就地化解纠纷。对已出现的矛盾纠纷,综合体及时组织法官和联络员,综合运用法律法规、道德约束、心理疏导等手段,促进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和谐联创。联络员在挂钩法官指导下,利用“熟人调解”“邻里调解”,讲风土习俗、讲历史变迁、讲邻里亲情,将相邻关系、婚姻家庭等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有效修复社会关系,增强村居群众自治及自我消融矛盾的能力。今年以来,司法服务综合体已协助法院化解相邻、继承、析产、补偿款分配及山林、果园承包等各类纠纷212件,主动化解身边纠纷163件,法院在综合体接受法律咨询246人次。

就地服务发展。在“双永”高速、旧城改造拆迁等区域设立综合体,对拆迁、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各种民事问题适度提前介入,对群众的法律问题进行释明疏导,解决重点项目建设所涉案件7起。在工业园区、永春香制品同业公会设立综合体,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协调解决企业改组改制问题。深入北溪等“美丽乡村”,为旅游投资意向书提供法律意见,推动“无讼生态乡村”建设。

就地排查预警。综合体针对挂钩乡镇、村居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定期梳理排查,并延伸司法预警职能,主动利用提示函、司法建议书等形式,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重大不安定因素,向县、乡(镇)党委、政府提出建议,避免事态扩大或重大不稳定事件发生。如遇突发紧急、矛盾冲突激烈等复杂状况,综合体启动快速应急机制,由该院“紧急调配中心”组织法官第一时间到纠纷地介入调解,未能成功调解的引导到法院诉讼。

就地宣传法治。该院通过向综合体赠送法律书籍,编印普法专刊,引导群众依法行使诉权;选取典型案件到综合体巡回审判,起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与联络员一起,到案发地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根源,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为保护永春的青山绿水蓝天,挂钩法官不定期深入乡村林区,分别就农地流转、林权纠纷等问题走村入户,掌握涉农、涉林常见的苗头性问题,预防问题演变为纠纷。

就地了解民情。挂钩法官通过综合体全面了解群众意见心声,开启民意直通车。纪检监察部门定期走访综合体,收集周边群众对法院干警廉洁司法的意见、建议,同时带领年轻干警到综合体与周边群众交谈,让年轻干警“面对面、零距离”贴近群众,学习群众语言,加深对地方风土习俗、人情事理、民意民生的认知,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努力成为人民群众信赖的“平民法官”。

就地便民惠民。各人民法庭根据辖区实际,制定具有当地特色的工作模式。桃城法庭在辖区范围的综合体中施行“快速调解履行机制”,达埔法庭融合地域民俗首创“圩日法庭”,下洋法庭因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开设“24小时党员法官热线”、“村委会网络远程调解中心”。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14/02/id/12154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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