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江一辆校车在路上直行,驶到一交叉路口,在左转驶入路口时,对向道路的一男子驾驶二轮摩托车径直驶来,其车上还搭载一人,且未佩戴头盔,见校车转弯后,二轮摩托车向左侧车道闪避,不料撞上跟随校车后方行驶的小车,摩托车司机直接砸在了小车的挡风玻璃上,导致摩托车上的两人受伤。
这起事故如何定责?经交警调查判定,校车司机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摩托车司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尚未登记且无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国省道路的平面交叉路口是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等多种交通流交叉、合流和分流的地方,特别是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平交路口,交通冲突点多,安全风险大,过往司机及行人需注意,切忌争道抢行。
国省道与村镇的平交路口存在非机动车、行人等突然窜出的风险,驾车行经这类路口时,司机要有提前预判风险的意识,一定要注意观察路况、交通标志标线等,遵守“让行”规则,不争道抢行。
即便是熟悉周边环境的非机动车和行人,也不要盲目自信、疏忽大意,更不能横冲直撞,通过路面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再通行。此外,还要牢记做好安全保护措施,摩托车驾乘人员要戴好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系好安全带。
(广东交警 编辑:伦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