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 谱写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篇章
王 晨
伟大时代诞生伟大理论,伟大理论引领伟大征程。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最重要的成果,就是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这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发展史和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法学法律界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作表率,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推动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谱写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篇章。
一、准确把握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依据
在即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即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时刻,党中央首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理由根据充分、时机条件成熟、顺乎党心民意,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应有之义,是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经过长期发展而形成的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的法治理论体系。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坚持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持续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进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立足全局观法治、着眼整体谋法治、胸怀天下论法治,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一个坚持”,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习近平法治思想覆盖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方面的法治问题,在范畴上系统集成、逻辑上有机衔接、话语上自成一体,展现出深厚的理论底蕴、缜密的逻辑架构和统一的价值指向,是我们党迄今为止最为全面、系统、科学的法治理论体系。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qmyfzs/cybs/397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