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烟台市坚持法治宣传、法治实践、法治创建相结合,在全省率先开展法治县(市、区)、法治示范镇(街)、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三级联创”活动,在全市形成法治创建的浓厚氛围。
一是全面部署推进。将法治创建列入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第二次会议,专题研究“三级联创”活动具体实施办法,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名义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法治县(市、区)、法治示范镇(街)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细化创建标准、落实创建责任,实行同创同建同抓,使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严格评选程序。法治县(市、区)、法治示范镇(街)创建活动按照开展创建、推荐申报、考核验收、评选命名、动态管理的程序进行。根据推荐申报情况确定入围的县(市、区)和镇(街),通过审核材料、实地考察等方式,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对申报的法治县(市、区)、法治示范镇(街)进行考察审核,经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后进行命名。
三是加强社会宣传。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两微一端”等载体,广泛宣传法治创建活动的意义、任务和工作重点,积极推介创建活动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典型,努力扩大创建活动的群众基础,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