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法援服务点。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平台建设,目前全区已建立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1个,实现了全覆盖。同时充分利用镇(街道)、村一村一法律顾问的优势和资源,面对面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作用。安排专人接听热线电话,及时组织律师、调解员等专业法律服务人员提供咨询、指引、调解服务。
建立企业法律服务团。组建企业法律服务团,开设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点对点”法律服务;针对企业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帮助企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组织法律服务团深入企业,开展免费法治体检等活动;对企业普遍关心的相关的法律适用、合同履行障碍造成的法律后果等问题,提供权威法律指引。
建立农民工“绿色通道”。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程序,凡符合法律援助受理范围的,“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对行动不便的对象提供预约上门和全程跟踪服务;对因工致残情况紧急的维权案件,优先提供法律援助,事后再补办有关审查手续。指派有责任心,专业性强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优化资源,确保劳动者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同时加强对全流程各环节的把控,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提高其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