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东营市人民调解中心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解决了我的后顾之忧,本来事情已经解决了,没想到,你们还大老远赶过来看我,太让我们一家人感动了。”9月21日,在东营市西城一小区,当事人任某紧紧握住东营市人民调解中心主任时冠华的手,深深地鞠了一躬。
事情回溯到几个月前的一个周末,任某的丈夫突发疾病在家中去世,人社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不予认定工伤。任某起诉人社部门及任某所在单位。
东营市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在今年3月17日收到任某诉人社部门及任某所在单位案件后,立即指派和解员展开案件调查工作,和解员分别多次致电三方联系人,详细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诉求,明确案件和解的方向。
在和解员与各方当事人多次沟通之后,三方当事人最终商定于4月10日进行第一次和解。和解中,经和解员耐心讲解,任某认识到工伤认定的条件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和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其丈夫发病时既不在工作时间也不在工作岗位,完全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此次和解后,三方当事人就任某丈夫死亡不属于工伤达成共识。
经第一次和解任某坦然接受丈夫死亡不被认定工伤的事实,但鉴于自己家庭所处现状,任某并未即时撤诉。和解员与其沟通了解到当事人任某目前最迫切的诉求是:其婆婆上了年纪需要照顾,自己身体不适、行动不便没有办法很好地照顾老人,希望油田单位帮助把儿子的工作从河口区调回东营区。
东营市人民调解中心找到此次矛盾的切入点,从任某儿子的工作入手,本着为各方当事人负责的原则,和解员与三方当事人沟通后定于4月24日展开第二次和解。此次和解,和解员就任某的诉求与第三方用工单位进行更加细致的沟通。用工单位表示:对任某孩子的工作调动问题一直高度重视,但是工作调动也需要按照单位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他们会努力帮助任某的儿子进行工作调动,同时会对他们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尽最大可能进行帮助。最终经和解员不懈努力,三方当事人于5月21日进行第三次和解,在此次和解中三方当事人自愿签署了和解协议书,任某撤诉。
最近传来好消息,在多方的积极努力下,任某的儿子从河口区调回东营区。东营市人民调解中心主任时冠华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带队开展回访,与当事人亲切交谈,做到案件有始有终案后有回访,得到了当事人交口称赞,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政和”。东营市人民调解中心自成立以来,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坚持人民调解为人民,以“事要解决”为目标,完善机制、创新方法、畅通渠道,探索新时代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